强烈反对楼主的这封公开信,或者是楼主转发的公开信。网上那段打人的视频在下看了,说实在的,我一直不待见李亚鹏,因为他把个郭靖演砸了。但在这次事件中,那记者确实该挨打,说句不客气的话,那SB记者很嚣张。对着小宝宝照相,一般不用闪光灯,小孩的视觉未完善,那厮狂照宝宝,不久为了照宝宝的缺陷吗?用这个换饭吃的玩意,该打!那厮在李好言相劝后还挑衅李亚鹏,想借机制造事端挣新闻赚更多的钱,有人品吗?无冕之王就可以为自己的工作牺牲别人的尊严吗?别忘了,再尊贵的“王”如果不遵循“王道”,百姓也有反抗的权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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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xinglong 于 2008-7-25 06:44 编辑 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