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实说,神风自杀队的战绩的确超过了他们所拥有的装备所该带来的战果,简单的说这种自杀的战术的确带来十分可观的“伤害加成”,但也正是这种战术使美国决定采用原子弹,哪怕是当年负责投放原子弹的美军飞行员也非常明确这点——投放原子弹可以避免美国巨大的人力损失。(有兴趣的可以去重温美军飞行员在国会的证词)
至于这种战术是否应该或者值得。我觉得,假如是自愿的个体行为,不该受到任何谴责,因为他们完全有能力决定自己的行为,况且这种行为是在任何道德观和国际法国际惯例允许之内的。
但假如用强迫手段威迫士兵做这种行为则是另一回事。
神风的性质,比较偏向于后者。